- 胡加祥;彭德雷;
发生在中国与部分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限制原材料出口案",其争议事实本身并不复杂,中国的多数限制措施明显违反多边贸易体制规则和自己的入世承诺。争议的焦点是采取这些限制措施是否符合GATT第二十条的一般例外规则。中方原以为举出第二十条的相关条款就能够证明自己的限制措施符合一般例外规则。殊不知,一般例外规则的运用是一个有机整体,它既要符合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也要符合第二十条序言的基本要求。"限制原材料出口案"一审败诉的结果迫使我们需要重新认识WTO的一般例外规则。同时,该案对我们今后遭遇类似争端也有一定的启示。
2012年03期 v.20;No.85 31-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0K] - 周铭川;
在刑法同时规定"危险犯"和实害犯的犯罪中,对于在法定危险状态出现之后能否成立中止犯有多种学说,对于"危险犯"与实害犯之间是何关系也有多种观点。其实,行为人主观上有且只有一种犯罪故意,即针对实害犯的实害结果的直接故意,所谓"危险犯",并非独立的犯罪形态,仅是刑法为实害犯实现过程中出现的危险状态单独配置法定刑而已,其目的在于限制危险状态的刑罚适用,其同时适用于实害犯的未遂和中止。因此,尽管法定危险状态出现之后的中止本质上属于实害犯的中止,但只能在"危险犯"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
2012年03期 v.20;No.85 40-48+7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7K] - 李晓郛;
美国对人民币汇率的指控可以分为国际金融法和国际贸易法的指控,两者关系密切。2011年10月美国参议院通过的《2011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再次体现了这一点。由于缺乏主观要素和统一的理论基础,法案中货币根本性偏差的标准不符合IMF的要求,不能据此认定人民币币值低估,更何况美国无权单方面决定他国汇率是否低估。由于不符合《SCM协定》,法案中通过货币根本性偏差认定出口产品获得补贴的条款不具有国际法依据。汇率问题属于政治性国际争端,中国政府应该从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多层次化解美国压力,双边磋商是首选。
2012年03期 v.20;No.85 49-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94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