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怡;姚艳萍;
第三人代缴税款或能化解“先税后证”形成的僵局,或是税收法定下双方合意实现交易目的的结果,在有助于财政目的实现的同时并未影响税收公平分配功能的发挥。由于税款缴纳依其性质可代为履行,第三人代缴税款可以借鉴《民法典》第524条第三人代为清偿的制度和理论,舍去“合法利益”这一构成要件,将大量的代缴税款行为纳入第三人代缴税款规制中。以“目的合适说”构建第三人代缴税款制度,代缴税款后第三人享有“求偿权”而不是“代位权”;代缴税款前后的债权性质从公法性质转为私法性质,从社会功能型转为非社会功能型债权,第三人不享有专属于税务机关的税收优先权。第三人代缴税款制度具有回应税费承担条款争议和衡平纳税人权利之功能。其应在“以纳税人为主、第三人为辅”的纳税人主体意识基础上采用“设定技术”进行税法建构。同时其在民事领域的运用应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024年04期 v.32;No.164 13-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0K] - 张丽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监督是规制现代政府公权力,避免其异化的重要环节。既有研究重在监督权力的配置与归属,研究对象较为传统,监督工具的缺失致使监督权力的运行过程还较为模糊。审议是地方人大对规划行政实施监督的重要工具,然而从工具的使用到监督效能的转化,其过程机制还有待揭示。为此,文章以Y市为基础,以访谈文本的扎根分析为依托,对审议全过程进行研究。研究发现,现阶段人大对规划的审议,更多表现为工具理性,监督价值有待引入。地方人大要实现对空间规划的有效监督必须考虑审议议题、审议程序和审议结果三要素,并且让审议三要素分别在压力机制、追责机制和赋能机制的主导下发挥效用。
2024年04期 v.32;No.164 32-47+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69K] - 崔开昌;
数字社会飞速发展,跨越“数字鸿沟”成为老年人融入数字社会、享受高品质生活必须要解决的难题。本研究剖析了老年人真实的数字需求,从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就医、消费、娱乐、办事等五大高频事项中所遇到的数字困境出发,深入探讨银发“数字鸿沟”的生成逻辑,进而在明确银发“数字鸿沟”问题及成因的基础上,紧密围绕老年人数字需求这一核心问题,创新提出以“心理适配、安全适配、能力适配”满足银发多层次数字服务需求,以“数字底座”体系精准抓取银发数字需求,以银发“数字需求”为本开发定向“科技适老”技术,以朋辈力量构建数字网络支持体系,以“血缘数字帮扶格局”链接银发需求桥梁,达成跨越银发“数字鸿沟”的目标,提高老年人数字生活品质。
2024年04期 v.32;No.164 48-6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24K] - 白云锋;
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包含个人市场信息和个人政府信息双重意涵,个人信息权利具有私权利和公权利双重面向。就权利基础而言,个人对于政府的信息更正请求是一种基于消极地位的防御请求权。就权利构造而言,个人政府信息更正权利的提出主体、是否记录不准确的判断主体,原则上均为本人。个人政府信息更正的内容应该区分事实与评价。信息更正的方式包括追加、更正和删除,其中删除标准不同于被遗忘权基于个人评价的主观标准,是基于事实是否准确的客观标准。个人申请信息更正无须实行公开申请前置主义,应由行政机关在审查更正申请时进行信息公开性的审查。就权利救济而言,应坚持更正申请前置,区分信息记录行为审查与行政行为审查,并允许法院在个人政府信息记录明显不准确的情形下作出变更判决。
2024年04期 v.32;No.164 66-7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03K] - 周薇;张海霞;柳存根;林忠钦;
科技智库是支撑国家科技决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科技智库的建设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加强,其中依托高校成立的科技智库占据重要地位。全球高校科技智库越来越聚焦专业技术领域政策研究,理工类学科在科技智库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愈加凸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力量,依托高校建设科技智库既是国家加强高端智库建设的需要,也应成为高校服务国家战略的自觉追求。本研究基于国外高校科技智库发展趋势,针对我国目前依托高校一流工程学科建设科技智库的难点,深入阐述破解发展难题的路径和策略。
2024年04期 v.32;No.164 79-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810K]